艺术是为大众,大众也是艺朮的普及基础,谓之“俗”。艺朮也是“高雅”的,为专业人士所“欣赏”。
而真正的艺朮应是“雅俗共赏”、且以为“俗”为基础、以“雅”为上层建筑,即“俗决定雅”,当二者出现矛盾,应以“俗”定“雅”。
如曾某依,孙过庭“书法的平正→险绝→平正”的三部曲,便下定论,二田欧楷的“平正”为书法的“初级阶段”。明显这个判断,对于习书几十年的二田,是有失公允的。为什么不能是“人老俱老”的复归“平正”呢!这就需要用判断书家和作品的二大标准,“神采”“功夫”了。田楷功夫深,有神采,故应是“平归后的平正”,是第三高级阶段。而曾之作品,一无功夫,二是无神采,连第一阶段的“平正”都没达到一一写的不是字。故曾仅为“吼字怪字”,尽管他有传统动夫,但作品没有。谁夸曾也是徒费的!
还有启功说田楷“如同印刷”,对这件事怎么看?王羲之说“状如祘子”,不能称为书法。这是对的!但书法的功夫却是主张“想写啥样就写啥样”、“想写一样就写一样”。说明田的功夫深,大多书家缺的就是这个功夫,这是值得肯定一一乃是基本的东西。但“状如祘子”,属匠气,应该改进,且田已改进了。否定功书法功夫,就是否定了书法的狭义定义,“书法就是书写汉字之法”。明显站不住脚的!
书法既然是文化性的艺朮,就必须坚持二点论“技以载道”“道以技达”,其它标准,都是从属的,只能用文艺论的两条标准一一表现思想、表现方法来衡量,书法方可踏上正途、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