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0日,在阿布扎比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包括中国书法在内的22个中国申报项目已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此引起了世界的关注,书法从此不仅仅属于中国,它还属于全人类。
中国书协、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就“中国书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一事于2009年12月25日在北京举行了新闻通报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副主席兼秘书长赵长青,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院长王镛出席大会并分别作了讲话。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夏潮、理论研究室主任董耀鹏等领导以及首都50余家主流媒体出席了新闻通报会。
会上,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常务副院长李胜洪代表中国书协和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介绍了书法申遗的情况。他说,“中国书法”申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受到了书法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久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76个项目,“中国书法”名列其中。中国书法经过3000年不断的继承与创新,成为最具中国文化特色,历史积淀丰厚,深受中国人民乃至世界所喜爱的传统艺术门类,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符号。“中国书法”申遗的圆满成功,充分说明中国书法不愧是历史悠久、丰富多彩、非常优秀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政府和全社会对传统文化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书法界空前的团结和力量,意义重大而深远。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联合主编、荣宝斋出版社出版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中国书法》一书在会上发行。(邓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