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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口字旁 先落笔写左短竖,再提笔写右短竖,最后再顺势勾出。口字旁的口字往往快写成相连的两点,但左点要比右点长些,而且要带有一定的斜势。如“叫”字。 |
(三十)目字旁 写好左竖后,顺势写横竖勾折。然后再翻笔写中间两小横,随即提笔写下横,两竖要挺起,成相背状,下横要写成横挑状。如“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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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足字旁 落笔写左短竖,再提笔写横竖折,随即折笔写下横,接着转笔写竖横折,翻笔挑上,顺势写出两点,有时写得快写成一点上挑状也行。如“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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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耳字旁 落笔写上横,随即翻笔写左竖,再回锋向上写两小横,接着折笔写下横,最后提笔抽锋写右竖。也可写成:落笔写横竖折,再起笔写竖勾,然后顺势撇挑。如“取”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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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身字旁 先落笔写短撇,倾势写左竖,再起笔写横竖勾,然后写两短竖,接着折笔写挑出。“身”字本来形长,作为偏旁,形更长。如“射”字。 |
(三十四)牛字旁 落笔先写撇横,再翻笔写竖勾,然后顺势由左下向右上写挑画。如“特”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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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马字旁 落笔写出折勾,再回笔写竖横折勾,最后顺势写下横。下横一般写成挑画,以便书写右面点画。如“驰”字。 |
(三十六)四字头 落笔写短斜竖,随即提笔写横折勾,再起笔写两点,接着顺势写下横。如“罗”字。四字头要写得扁不能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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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草字头 落笔写左右两点,两点要呼应,而且要有姿有态;再顺着右点的撇势写下横画。如“花”字。 |
(三十八)竹字头 落笔较重,随即撇下,接着折笔向右下写短斜竖,再翻笔向右上挑,提笔连写三曲弯。转折时速度宜慢,用力宜重,要交待清楚,同时两“个”字,要左低右高,有势有态。如“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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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车字旁 先写横画,翻笔向上写竖横折,再翻笔向上写竖勾,随即顺势写横挑。如“轻”字。 |
(四十)示字旁 与衣字旁(行书中可通用)落笔由轻而重写侧点,顺势勾出,再另起笔写横竖折,翻笔向上写撇挑折。这个偏旁除了点之外,主要由横竖折与撇挑折交叉组成。如“神”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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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令字旁 落笔先写长撇,再写上点,接着写下点,随即顺势写横撇折,最后翻笔向右上挑出。“令”字的上下两点可连可断,但下面的横撇点务必一笔连写,不能分开。如“领”字。 |
(四十二)游水旁 落笔写侧点,顺势提笔写曲折,接着回锋写平捺。游水旁是左下包右上,因此游水不能远离被包围的部分。如“迷”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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