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国艺杯”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
征 稿 启 事
一、宗 旨:为了弘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加强素质教育,增进全国青少年艺术交流,挖掘与奖掖新世纪书画艺术人才。
二、征稿对象: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均可投稿。欢迎各级院校、艺术培训班(中心)集体参赛。
三、征稿范围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儿童画、彩笔画、版画、速写、素描、剪纸等;
2、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等。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新颖健康、规格不限,原作或拍摄清晰的4-10寸作品照片均可参赛。
2、作品或作品照片背面右下角均需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参赛作者投稿件数、类别不限,同一作者可重复投稿。如参赛作品分次投寄,请在最后寄的作品中注明分别投寄的时间和总件数。
五、参评费:每件作品须交评审费、通联费15元(海外15美元),10人以上每件作品交费12元,未交费者不予评审(郑重承诺:发证时不再收费)。由于人力所限,来稿一律不退。
六、评选和奖励:
1、评委会由全国著名书画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初评、复评和终评工作。
2、本次活动分青年甲组(26-45)周岁)、青年乙组(l8-25周岁)、少年组(12-17周岁)、儿童组(3-11周岁)、团体指导教师组(年龄不限)五个组别。
3、本次活动每组每类各设最高金奖10名、金奖200名、银奖400名、铜奖600名、优秀奖、佳作奖若干名,分别颁发特制豪华获奖证书(高档磨沙皮烫金外壳,内芯采用157克进口铜版纸彩色精印)。
4、凡组织10人以上参赛列为团体参赛单位,请组织者统一列表、统一邮寄,并请组织者结合每位作者平时成绩初评出获奖等级,供评委会评审时作重要参考。
5、本次活动将联合有关单位设立“2004全国青少年书画教育成果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根据集体参赛人数和学员成绩,为组织者(或单位)颁发大型获奖证书,肯定书画教育成果。
6、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本年度百名青少年书画家及书画教育(团体)代表人物,授予“2004年青少年美术家百杰、2004年青少年书法家(硬笔书法家)百杰、2004年书画教育家百杰、2004年书画教育团体(单位)百杰”称号,颁发资格证书。
7、所有参赛者均免费赠送大赛专刊一份,获奖作者均吸收为东方书画艺术研究会(青少部)会员。
8、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国艺杯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获奖作品集》(正式书号:ISBN962-5529一31-4/D.1902),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
七、时间、地点:
1、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止,截稿以邮寄时间为准。
2、揭晓日期:2004年8月21日至9月10日寄发获奖证书,9月31日后仍未收到评审结果者,请来电话或挂号信查询。
3、投稿地址:稿(挂号信)、款(邮局汇款)同寄中国·辽宁省锦州市第18号邮政信箱“国艺杯”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刘素英(老师)
邮编:121000
垂询电话:0416-3611986
八: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少年儿童书法百科全书编委会、
中国时代出版社、
《书画辅导》编辑部、
中华国际出版社、
当代教育家丛书编委会、
东方书画艺术研究会、
“国艺杯”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组委会、
“国艺杯”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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