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与书法
□ 陕西 张斌世
写字与书法理论上是有区别的,而在实际当中又不能截然分开。
写字的目的是为了交际,它是属于语言文字的范畴,是一项技能性的活动;写字注意求同性,其点画与间架结构,要求稳定、规范。
书法的目的是为了欣赏,是属于审美艺术范畴,是一项想象与创造性的活动;书法注重求异性,其点画与间架结构讲究变化,讲究方法技巧、艺术现象、美学原理和文化渊源等,是人类的精神产品。它拥有诸如视觉性质的形象特征和风格特色等方面的一系列属性和品格,成为一种独具风采的艺术现象。
书法的对象是汉字,所以书法不能游离于汉字,而是将汉字进一步予以艺术的人格化。写字是书法的基础,因此任何人学书法都必须从书写规范字开始,正如苏东坡论张旭书云:“今世称善草书者,或不能真行,此大妄也。真生行,行生草,真如立,行如行,草如奔,未有未能行立而走者也。”可以说,要想学好书法必须学好写字,不懂得写字就莫论书法。
何为书法?我体会:“书”即书写,“法’乃章法。章法是评价书法艺术的重要因素,对作品的创作与成功起着很大的作用。写字临摹,章法也要临摹,反复练习,熟能生巧,巧能生华。“熟”、“巧”、‘华”代表了低、中、高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人的思想感情、审美意趣有意无意地融进了笔墨,笔墨中包含“人”的东西越多,则境界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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