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7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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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笔书法的品评有待规范
□ 四川 段瑞明
硬笔书法近十年来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从整体水平上看已今非昔比。在硬笔书法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不难看到,对硬笔书法的品评还是相对滞后的,除了在理论上不够成熟外,各级大赛的评委对作品评定还不够规范,这都是关系到硬笔书法健康发展的关键。凡是硬笔书法爱好者,几乎都参加过各类硬笔书法大赛,他们既是对硬笔书法的参与,亦是对自身水平的检验。在这些活动中,评委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通过对以往一些硬笔书法大赛的评定结果来看,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以下这些问题应该是带有普遍性的。
一、当初获高奖者,迄今还是获高奖
在早期硬笔书法大赛之初,确实涌现了一批功力浑厚的实力派硬笔书法家,但仍有一些华而不实的作品。也许他们出道较早的原因,至今,这些人已是硬笔书界的权威人士了。如果他们参赛仅从名气上,评委们势必给他们的作品予以照顾,故而屡获高奖。其实,通过我及几位书法朋友对一些名气大获高奖作品和低奖作品进行过仔细对照,发现好多新秀作品水平已在其之上,或许是名不见经传之故,而保瑕掩璧了。
二、地方性照顾屡见不鲜
大家不容置疑的看到一个现实,就是何处举办大赛何处获高奖的人就多,这也是一种通病。也许本地方参赛的人员确实多些,但并不代表获高奖的人就一定要多,这不一定是成正比的。个中原因,不必阐述,诸位亦明其中一二。
三、特等奖和优秀奖相等吗?
我看过一些大赛,同一个作者,同一时期的作品,甚至同一风格的作品,只是在不同名称的大赛中分别获得特等奖和优秀奖。这样悬殊也未免大了一些吧?从中不难看出评委们的衡量标准是各有各法。这样的评定,不仅仅让作者本人如坠附雾云里,同时,也把广大硬笔书法爱好者引向无所适从的境地,对评委的“权威”也就大打折扣了。
四。求新求怪的书风值得提倡么?
我们知道,硬笔书法是以实用为主,它的艺术性也该具备自身特点,何必老是在毛笔书法的圈子里跳不出来。有的作者为了让作品与众不同,不在基本功上下功夫,只是在求新求怪上作文章。但也确实取得了立竿见影之效,一些评委还赞赏有加,难怪乎现在许多书法行家对此类作品都连称“看不懂”了。其实,这种求新求怪的,我们称之为“现代书法”的作品也确给我们的书法领域带来一些新思路,给我们的创新带来一些启发,但毕竟这个领域还在探索之中,是不成熟的,却夺得最高大奖, 我认为评委这种引导是否合时宜?不要认为抛出个“迷雾弹”大家就认为您水平多高,要深知一切艺术是需要大家认可的,不是一个说了算。纵观历代成家成名、自成一派的书家,无不功力深厚,雅俗共赏。
以上这几点,都是我对十余个大赛结果调查后得出的,从中可以看到,我们硬笔书法的评定还极不规范,严重的干扰了硬笔书法的发展导向,阻碍了硬笔书法的发展。那么怎样才能让硬笔书法的评定更加规范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评委要带有广泛性
全国大赛评委的组成应来自各方面,且每地方都应均衡,鉴于硬笔书法特点,也可邀请一些文学专家或有鉴赏水平、从事群众工作者参与评定,行家评功底水平,文学家看内文正误,群众工作者的喜好可以反映出作品在群众中的认可程度。如有条件,亦可把初评的作品在一定范围展出,并多听听观众的意见,再作终评。这样,硬笔书法评定的圈子也大些,和群众也联系起来,真正把硬笔书法的实用性和艺术性结合起来了。
(二)不一定要限制评奖名额
评奖名额一旦先限定,就有失公允,如特等奖十名,那如果有二十名作者的作品论水平不相上下呢,那不是无论如何要淘汰十名下去么?该淘汰哪些下去呢?又是问题了。这时,如果在这二十名中有评委的学生、朋友或其他联系等,那自然不会淘汰下去了。不公平现象就出夹了。再如有六名水平够上特等奖,那也要从下面补上四名上来,虽不是同一档次作品,却同获特等奖,自然也有问题。所以,评奖名额不一定要先行确定,可根据来稿情况适当作出处理。
(三)书体分类评定及制定评定标准:
书体分类评定在一些大赛中已经采用,不同书体,评定标准就不一致,这样,既显得规范,又易于评定。我也多次参加各种书法大赛的评定工作,我把我总结的评定标准分列如下,愿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制定评定标准,可以采取加分制和扣分制,通过得分多少进行评定。
1、加分制:
①基本功扎实,既有师承,又有我法,内容与书体相得益彰(加5分)
②正文、落款、印章协调(加3分)
③章法新颖、布局合理(加2分)
2、扣分制:
①错字、漏字、繁简混杂(一处扣1分)
②款式太空或太挤(各扣1分)
③内容粗俗不合时宜(扣1分)
以上浅见,也许广大硬笔书法同行也有相同之感,但作为一个硬笔书法参与者的我再也不能等视闲之,就把自己的想法写了这么几句,发表一点个人想法,仍有纰漏之处,但愿能引起各级硬笔书法大赛评委们的共鸣,并对硬笔书法评定工作予以完善,这才是我写此文的初衷。我相信只有大家齐心协力,硬笔书法才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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